(一)“三會一層”治理機制
自上市以來,公司一直把嚴格規范運作作為企業發展的基礎與根本,根據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,建立了以公司《章程》為總則,以《股東大會議事規則》、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、《監事會議事規則》、《總經理工作細則》、《內部控制制度》等為主要架構的規章體系,形成了以股東大會、董事會、監事會及管理層為主體結構的決策與經營管理體系。比照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》,公司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:
1、關于股東及股東大會
公司通過不斷完善公司《章程》中關于股東大會及其議事規則的條款,確保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充分行使其平等權利。公司股東大會職責清晰,有明確的議事規則并得到切實執行。在保證股東大會合法有效的前提下,公司在股東大會的時間、地點及投票方式的選擇上,能夠做到讓盡可能多的股東參加會議;公司的關聯交易遵循平等、自愿、等價有償的商業原則,做到公平合理并及時進行披露。
2、關于董事及董事會
公司董事會職責清晰,有明確的議事規則并得到切實執行。公司董事會的人數及人員構成符合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要求。公司董事會設立了審計委員會、薪酬與考核委員會、戰略發展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,確保董事會高效運作和科學決策。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建立了獨立董事制度,聘請了獨立董事,以保證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公正性。全體董事切實履行職責,積極參加各種相關培訓,了解董事的權利、義務和責任,熟悉有關法律法規,掌握董事應具備的相關知識。公司董事會連年獲評《董事會》雜志“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金圓桌獎”相關獎項。
3、關于監事及監事會
公司監事會職責清晰,有明確的議事規則并得到切實執行。全體監事切實履行職責,保證了監事會有效行使監督和檢查職責。公司監事能夠通過列席董事會會議、定期檢查公司財務等方式,對公司財務及公司董事、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,維護公司及股東的權益。
4、公司管理人員的考評及激勵情況
公司不斷研究改進董事、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準、程序和相關激勵與約束機制,經理人員的聘任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、公司《章程》和公司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實施細則》的規定進行,同時通過實施股票期權激勵計劃、員工持股計劃,建立健全薪酬與考核制度及激勵與約束制度,使公司董事、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、考評和激勵標準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。
(二)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
隨著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斷提高,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也日趨完善。公司根據財政部、證監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的《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》及相關配套指引(以下簡稱《內控規范》)、財政部發布的《內部會計控制規范》和深交所發布的《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》(以下簡稱《內控指引》)等法律法規的要求,結合公司的實際,以公司《章程》為指導,遵循全面性、重要性、制衡性、適應性的原則,完善、理順了公司的控制架構及各層級之間的控制程序,明確了內控體系的職責分工并修訂完善了相關的規章制度,對控股子公司、財務管理、關聯交易、募集資金、投資經營活動、對外擔?;顒蛹靶畔⑴兜确矫孢M行了重點控制活動,確保內控制度有效執行,嚴控公司經營風險。
目前,公司已形成了以公司《章程》為總則、以公司《內部控制制度》為綱要、以環境控制制度、業務控制制度、會計系統控制制度、信息系統控制制度、信息傳遞控制制度、內部審計控制制度為基礎的、完整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。
公司業已建立比較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并在持續完善,各項內控制度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,各項內控制度在生產經營等公司營運的各個環節中能得到一貫、及時、有效的嚴格執行,合理控制了各種風險,促進了公司各項經營目標和財務目標的實現,從而最終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。